黎平县多举措推进环境大检查工作

24.03.2015  12:55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努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黎平县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此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从2015年1月起至12月底结束,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黎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部门联运、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组,对辖区内企业按行业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新《环保法》、“两高”《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及环境保护大检查等环保有关知识,并及时通报“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使全县人民和各企业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意义,积极配合,为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对重点检查内容,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由县政府督查组牵头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督查等方法,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执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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