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围绕“十大工程”目标 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21.05.2015 15:43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黎平县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为目标,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力求改善人居环境,同步提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
据了解,为实现2015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API)、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80%、85%,节能减排控制在省州下达指标内,生态环境指数、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指数稳步提升等目标,黎平县扎实推进了机制体制建设、碧水、蓝天、固废“三化”、生态“增绿添彩”、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两个创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十大工程”。
该县将2015年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强化执法和监督检查;突出整治未批先建、超标排放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严格按“六个一律”、“六个严禁”要求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发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履行职能作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落实不力、工作不作为,环境质量下滑或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给予严肃问责,及时曝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21.05.2015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