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价格认定工作会议召开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认定工作,黔东南州发改委于1月14日 在凯里市召开全州价格认定工作会议。16个县(市)发改局分管领导、价格认定中心主要负责人等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10月8日印发的《价格认定规定》,对近年来我州价格认定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全州价格认定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发改委主任付京对我省反腐败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批示。会上,黔东南州发改委副主任刘玉成就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州价格认定工作作了讲话;州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对近年来全州价格认定工作和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作了总结和部署;麻江县、雷山县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在随后进行的分组讨论中,结合领导讲话精神和各县(市)实际,探讨交流了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的措施和做法,提出困难及建议。
刘玉成副主任指出: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价格认定规定》,是国家发改委为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制建设而印发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各县(市)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促进价格认定工作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规定》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工作,更好的发挥价格认定工作作用,保障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价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作出部署安排,深入学习掌握。他强调,全州价格认证系统要把工作质量放到首位,把每一件价格认定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政治纪律。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打造价格认证机构的形象。
会上,各县(市)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学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努力提升黔东南州价格认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