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加强酒类流通日常监管

13.04.2015  18:14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监管,保障百姓酒类食品消费安全,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措施加强酒类流通日常监管。

        一是认真做好主体资格清理。 摸清辖区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开展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对经营条件不达标、超范围经营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规范、清理和查处。

  二是强化酒类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检查。 对达不到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要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是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酒类食品质量准入行为,严把酒类食品质量进货关。督促酒类经营者规范开具、索要和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销售票据。对未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要相关证明文件的,要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确保经营的酒类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 

  四是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及酒类仓储、运输服务有关规定。 禁止酒类销售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有关仓储、运输服务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运输仓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