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司法局三项举措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11.07.2014  17:30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扫除“四风”,按照黔东南州委活动办、黔东南州纪委的要求,黔东南州司法局积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黔东南州司法局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安排部署。黔东南州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治任务、整治范围和具体措施等。

  三是签订承诺书,限期清退会员卡。结合正风肃纪工作,黔东南州司法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与局党组签订了承诺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零”出入私人会所、“零”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专项整治活动中,黔东南州司法局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坚持常态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