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多举措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26.11.2014  15:00

  2012年,黔东南州全面启动了民贸企业认定和争取国家贴息补助的相关工作,民宗、人行、财政等部门齐心协力,多举措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计划,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了民贸民品企业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同时,成立了黔东南州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州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突出问题。

   二是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 2012年和2013年分别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及民宗等相关部门人员赴广西河池、湖北恩施、湖南湘西考察学习。通过学习考察,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拓宽了视野,借鉴了经验,推动了工作。

   三是加强调研,狠抓企业认定。 2012年12月黔东南州飞云岭药业等16家企业被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今年9月黔东南州推荐了606家家民贸企业,报省民宗委重新认定,省民宗委下文认定了452家企业为民贸企业。

   四是通力协作,推进政策落实。 通过召开全州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联席会议和全州落实民贸民品政策视频培训会,加深了政银企之间沟通了解,有效引导企业积极主动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同时,与州人行一起,通过不懈努力协调和汇报,争取到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一年期以下的民贸民品流动资金贷款可以贴息,仅此就为贵州青酒集团3亿多元票据质押贷款争取到了2014年第一季度贴息192万元,第二季度贴息174万元,贵州省民贸民品企业一年期内贷款不能申报贴息得到突破。

   五是狠抓宣传,热情周到服务。 通过编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资料汇编》、召开座谈会和利用报纸、电子显示屏、电视等途径,积极宣传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州民宗委还主动深入企业送服务上门,实地走访,开展摸底调查,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想方设法帮助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争取,黔东南州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黔东南州在全省实现了“两个突破”——2012年第四季度在全省实现民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零的突破和争取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一年期以下的民贸民品流动资金贷款可以贴息的突破;实现了“两个率先”——在全省率先启动民贸企业认定及率先落实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