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切实筑牢民政兜底保障特殊困难群众55万余人次

18.07.2016  19:40

  黔南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功能,切实筑牢民政兜底保障,大幅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今年,全州农村平均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2594元/人/年提高到3077元/人/年,提高幅度达18.6%;全州城市平均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453元/人/月提高到498元/人/月,提高幅度达10%。截止6月底,全州共支出特殊困难补助金3146.67万元,累计救助特殊困难群众55.79万人(次)。其中,在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中,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906户9630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618.9万元;在医疗救助中,全州直接救助共8470人次;在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中,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08.28万元,共救助2742户困难家庭。

  该州还积极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截止6月底,全州乡(镇、街道)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252个,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