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兵率队赴黔南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

08.08.2017  17:07

图为:省政府法制办李兵副主任率督察组在黔南州召开督察座谈会。

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工作的通知》(贵改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8月3日至8月4日,受省政府法制办唐林主任委托,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兵率队赴黔南州、福泉市、独山县就该地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开展实地督察。此次督察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看印证资料、调阅卷宗档案等形式进行。

督察期间,督察组分别查阅了黔南州、福泉市、独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以及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下称《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需完成任务的相关佐证资料,认真听取被督察各地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关于中央《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以及我省《实施方案》的任务进展及成效、创新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方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汇报,及时听取各地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补充发言,并就现场查阅的佐证资料、听取的情况汇报、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督察意见反馈。

李兵副主任指出,2015年12月颁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今年7至9月,国务院法制办拟牵头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情况进行督察。根据省政府领导安排,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对全省各市州及部分县级党委、政府以及部分省直机关开展督察。

李兵副主任强调,此次督察既是督促指导,也是工作调研,旨在精准指出问题,科学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区要继续巩固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勇于创新的工作格局,尽早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制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要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法制统一问题,要吸取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中的深刻教训,从制度上、源头上保持依法行政,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大力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着力降低败诉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治平台;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杜绝因非法持证、无证执法、暴力执法等情况,营造依法、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要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壮大法律顾问队伍,充分、辨证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培养专业人才;要积极开展法治改革创新,特别是黔南州作为行政复议机构改革试点,要大胆探索,争取创新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督查期间,督查组一行还分别深入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走访,同时抽查了相关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督察组对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的规范化情况和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大数据运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予以充分肯定。(法制研究中心  韩林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