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开展“3·15”宣传活动
16.03.2015 10:49
本文来源: 新华
黔南州开展“3·15”宣传活动
销毁案值320余万元假冒伪劣产品
黔南州副州长杨从明讲话。
黔南州工商局局长莫俊国讲话。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16日电(周远钢)3月15日,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一周年,黔南州人民政府在都匀市文峰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是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在活动现场,黔南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设立了72个宣传点,向市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投诉咨询等工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接受案件投诉15起。活动当日,黔南州共销毁案值328.81万元各类假冒伪劣产品。
据黔南州工商局局长莫俊国介绍,2014年以来,黔南州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50件,成功调理544件,接受消费者咨询4492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01万元。今年黔南州将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针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网络购物等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管活动,促进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同时加强执法联动与协作,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
本文来源: 新华
16.03.2015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