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民宗委开展《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

21.05.2015  12:37


图为:黔南州民族宗教委干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黔南州民宗委、各县(市、区)民宗局结合《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颁布实施,多措施开展宣传,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组织各科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文本,领会文本精神,掌握利用文本处理民族事务的本领。二是将《条例》文本全文刊发在黔南州民族宗教网、黔南州民宗委微博、微信上,为社会各界提供学习《条例》的平台。三是在人员密集地方设立法律宣传点,向群众发放《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族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各族群众咨询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