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办通〔2015〕261号

10.07.2015  19:3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城建档案馆(室)

馆藏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事业局,各城建档案馆: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贵阳市“5.20”地质灾害居民住宅楼垮塌、遵义市“6.09”私人自建房垮塌和“6.14”居民住宅楼垮塌等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维护公共安全,我省正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配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要求各地统计、报送城建档案馆(室)馆藏档案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有关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要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出发点,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坚持城建档案“大数据”服务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使城市建设档案完成动态管理。

二、报送范围

1.各市(州)及所辖市、区、县。

2.城建档案馆(室)馆藏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市政设施等。

3.工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做好本市(州)及所辖市、区、县馆(室)藏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送至厅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

本次馆(室)藏档案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报送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地克服苦难,把工作做实、做牢。

联系人:刘卫东,0851-85360094,[email protected]

 

附件: 贵州省城建档案馆(室)馆(室)藏档案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