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工通〔2015〕3号

17.02.2015  11:23

关于召开2015年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工会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会(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城建工会),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业绿化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各国家级风景区管理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工会,直属各单位工会及有关单位:

经我会研究决定,拟定于3月下旬在贵阳召开“2015年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会工作会议”,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第三届四届会议、省总工会第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度全省建设工会直属系统工会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地  点:贵阳。

联系人:周晓芸    13885143198    朱时伟    13984063154

              南志国    15885085176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建设产业和行业工会主席或负责人

(二)各市(州)住建、规划、城管、房管、园业绿化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国家级风景区(荔波、赤水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有关单位工会主席或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

(三)省建设工会直属系统企事业单位及其基层单位有关工会主席或分管工会工作领导。

四、关于经验交流问题

参加经验交流的单位,请于3月10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上报我会。

五、大会表彰奖项

(一)“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优胜班组、先进个人、竞赛组织工作优胜单位、优秀个人;

(该奖项将参照黔建工通〔2013〕6号文件要求为评选标准)

(二) “工人先锋号”先进班组(有时代性、先进性、示范性的项目部、科室、车间、工段);

(该奖项将参照黔建工字〔2008〕6号文件要求为评选标准)

(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该奖项推荐评选对象为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立足本职为我省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五一巾帼标兵;

推荐对象应是一线职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有奖项名额分配的单位,请将奖项申请推荐表连同先进事迹材料(文字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务必于3月10日前报送我会,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请相关参会单位在3月20日前务必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省建设工会,以便我会及时统筹安排有关会务事宜。

五、联系人:朱时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851-85360185(传真)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建厅内)建设工会。邮编:550003

六、其他事项

地州市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贵州省建设工会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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