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5]18号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
益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2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针对岁末年初及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重点加强对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止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安全预防工作,严厉打击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若遇凝冻大雪天气,若无安全保障措施,室外高处作业一律停止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予以严厉处罚。
三、我厅将于1月中下旬到各地进行抽查,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检查项目、隐患整改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今后工作措施等,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电话:0851—8536029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9日
【下一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入黔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