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4]558号
15.12.2014 18:38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关于复核事故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条件的通知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我厅决定对遵义市“11.3”事故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复核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浙江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复核的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复核日期:自2014年12月10日起。
四、复核方式:实地核查事故项目。
五、复核程序:实地检查和询问相关人员,并制作笔录。
六、组织形式:由我厅委托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其他证据材料等和复核报告上报我厅。
联系人:郭劲松,联系电话: 0851—5360292
传 真:0851—5360058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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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建设厅
15.12.20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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