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景通〔2015〕165号
28.04.2015 21:0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黔西南州旅游局,各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游览秩序,切实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布署,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重要节假日要及时向我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上报信息快报、安全专报、工作动态等数据,确保实现对景区的动态监测。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并于4月30日前反馈人员名单。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5】18号)
2.反馈人员名单表
联系人:安志勤 0851-85360342 (手机:18786636677)
韦 璐 0851-85360682 (手机:18608537766)
传真:0851-85360268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7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8.04.2015 21:04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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