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景通〔2015〕 59 号

05.02.2015  15:35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

元宵节期间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

安全管理与游览秩序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各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抓好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及应急措施的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制定并落实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和安全应急措施,建立各类重大或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两节”期间安全无事故发生。

二、认真做好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住“两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对缆车、索道、漂流河道、吊(索)桥、栈道、护栏、码头、各种游船、车辆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各种游乐、救护、防护设施,少数民族村寨消防安全,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山体危石、滑坡地带及森林防火区域等,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和游览地,要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协同公安、交通、林业、环保、旅游、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商品市场的供给和物价稳定,搞好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欺客、宰客、偷窃等行为,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四、认真组织和控制游客容量,确保良好的游览秩序。在游览高峰时期,要制定详细的分流方案,组织和抓好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游客的疏导、疏散工作,防止造成混乱、发生踩踏事故。在通往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所有道路、码头、渡口等地方,要加强交通的管理和疏导工作。在游客集中的游览区域,要加强各项游览活动的管理,确保“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有序。

五、对于因凝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滞留在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游客,要全面摸底排查滞留游客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竭诚为滞留游客排忧解难。协调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为游客提供各种保障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损失。

六、认真落实“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将节前安全检查报告、“两节”期间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于2月12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和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管理办公室,并对外公布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同时确保“两节”期间协调机构正常运转,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各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即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春节期间值班电话是0851-85360391。

七、各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机构要认真填写《贵州省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春节期间数据统计表》(见 附件 ),于2月24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0851-85360268

联  系  人:蔡咏萍、彭静玲、王忍、冉同伙

联系电话:0851-85360158;85360261;85360263;85360268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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