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设通[2014]241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
湖南省地质勘探院在工程勘察活动中
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法人代表:廖凤初、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编号:182077—KJ)在我省赫章县承接的滨江雅苑勘察项目存在其贵州办事处工作人员刘伟伪造公章私自承接任务、并伪造出图印章、注册执业印章、试验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地质勘探院因管理疏漏,造成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伪造公章、伪造出图印章和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成立调查组,对该院在贵州的工程勘察活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报送我厅备案。
二、责令湖南省地质勘探院贵州办事处自2014年4月20日起自行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三、湖南省地质勘探院要对赫章县滨江雅苑勘察项目的勘察工作成果进行严格的质量复查,确保勘察报告真实、可靠,质量合格,并做好现场服务,切实承担起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
四、对湖南省地质勘探院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法规在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自觉维护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勘察设计质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勘察设计审查的机会,加大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质量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