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安龙交警走进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进行宣传教育
14.05.2015 14:03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公交〔2015〕106号文件 《黔西南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增强教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2015年5月13日上午9点,安龙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清禄带领宣传中队来到安龙县第一中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安龙一中创办于1925年冬,历经90年,是黔西南州最早建立的一所中学,现有在校师生3680人。1980年,经省政府批准,安龙一中被确定为贵州省首批办好的全省24所重点中学之一。2007年11月16日向县交通警察大队提请了《安龙一中关于创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报告》,成为一所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安龙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每年定期到安龙一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号召学校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强化以人为本的文明交通理念,在广大师生中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杜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活动现场,大队长陈清禄现场剖析了去年发生的几起学生交通事故,呼吁同学们“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还向全校的师生发放了《摩托车事故案例》、《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14.05.2015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