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与刘鸿亮院士一行就加强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举行座谈

18.07.2014  10:33

7月15日,黔西南州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登涛会见了中国工程院刘鸿亮院士、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潘远来董事长一行并举行座谈,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田大宝主持座谈会。各县(市、新区)分管领导,州环保局、州林业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周登涛对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黔西南作出的重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与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着良好合作基础,2013年,双方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拉开了合作序幕;随后,浩蓝公司又与我州有关县(市)签订了合作项目,进一步深化了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今后,双方将把合作与交流推向新的高度。

周登涛指出,万峰湖作为珠江上游重要的淡水湖泊,黔西南州有责任、有义务将它保护好。刘鸿亮院士在湖泊污染治理与修复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造福子孙后代的工作,这些工作从长远谋划,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他希望,双方今后继续深化合作,努力保护好这口“大水缸”,为滇黔桂三省至乃珠江下游做出更大贡献。浩蓝公司及刘鸿亮院士团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人才、技术的优势和作用。一是全力帮助我州做好万峰湖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库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防治,科学控制网箱养鱼规模,正确引导村民渔业转产,生态湿地建设等方面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二是全面指导我州万峰湖申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工作,积极协助我州做好万峰湖申报工作的方案编制、项目优化、技术指导等工作;三是围绕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重大项目、重大课题开展咨询,为黔西南州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他表示,黔西南州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如既往地支持浩蓝公司及刘鸿亮院士团队在黔西南州开展工作。潘远来董事长与刘鸿亮院士表示,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履行责任,进一步落实浩蓝公司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同各县(市、新区)的合作,并将把此次会谈的内容纳入院士工作站重要任务进行深入细化研讨,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更好地为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成绩。(黔西南州环保局    冉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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