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黔西南州各地人民法院公告

27.10.2014  18:43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街平: 本院受理陈加发诉你发动机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仁民初字第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智: 本院受理的原告袁珍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讼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黄荣: 本院受理原告官志美诉被告黄荣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安庆、罗天兰: 本院受理贵州省安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商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判二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明智: 本院受理原告郭启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安民初字第1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清标、张礼琴、娄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赵仕良诉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终止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安民初字第783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公告即生效。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翔鲲: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龙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朝俊、周利娜: 本院受理原告梁忠孝诉雷绍刚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梁忠孝于2014年10月17日以因与被告雷绍刚已庭外和解为由书面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87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云风: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及审理程序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艳: 本院受理许朋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有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红: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有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龙道飘: 本院受理原告黄风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黔义民初字第1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黔义民初字第786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石成晶: 本院受理的李文仙诉你及石成惠房屋所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石成惠诉李文仙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合并审理后作出(2014)黔义民初字第2366号、2367号民事判决书。因李文仙不服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杜方平、张尚敏: 本院受理姚文先及梁仕奇诉杜方平、张尚敏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因被告杜方平(曾用名杜方荣,男,1977年10月16日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户籍地贵州省兴义市猪场坪乡长湾村凹猪黑组,现住贵州省兴义市坪东街道办事处三合新城6栋4单元101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710267310)、张尚敏(女,住址同上,系杜方平之妻)下落不明,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杜方平、张尚敏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200、12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乌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杜方平: 本院受理刘帮强诉杜方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杜方平(曾用名杜方荣,男,1977年10月16日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户籍地贵州省兴义市猪场坪乡长湾村凹猪黑组,现住贵州省兴义市坪东街道办事处三合新城6栋4单元101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710267310)下落不明,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杜方平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乌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应金、田友凤、李应松、芽志琴、尹兴林、龚  念、尹保琼、李金府、杨瑞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乌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 贵州睿驰凌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贵州睿驰凌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证号:522301000354796)及副本(证号:522301000354796{1-1});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证号:522301080653860 ;公司公章(贵州睿驰凌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法人章(戴胜军)。特声明作废。 挂失人:贵州睿驰凌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