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黔西南州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建议

17.11.2014  16:47

  随着黔西南州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县市区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政策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统一的和指导性的可操作方案。给城市化的推进带来了阻力,也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就兴义市而言,兴义市城区八办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各不相同,均由各办报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不断增多,干群关系紧张,每年有30%左右的上访件属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例如:桔山、丰都是按承包人口进行划地安置,每个承包人口120平米。有的一户拥有两三个这宅基地。桔山还推行了部分联建房,结果是多数不同意联建,联建的多是现有人口少,承包人口多的要了一套。而坪东、木贾、下午屯均是按拆一还一进行安置。有的虽然土地被征完,也没有划得宅基地,有的两三弟兄住在一百四五十平米的房屋,拆迁后每户却只得40到50平米的宅基地。建的房屋都无法居住。外嫁女只要对方无房屋居住,方可在此分得宅基地,而桔山外嫁女不管在对方是否有房屋,只要是承包人口,均可分得宅基地。

  为了城镇化的有序推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一户拥有一个宅基地。建议:州委州政府及时出台黔西南州土地征用、拆迁安置、青苗补偿的条例。规范黔西南州各县市的征用地、拆迁安置、补偿,让农民有据可查。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