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远程医疗
24.10.2017 19:20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社贵阳10月24日电(记者向定杰、肖艳)贵州近日印发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远程医疗,保证远程医疗的质量与效率。
针对互联网医疗界关注的资质问题,《办法》明确了开展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过远程医疗技术考核评审等七项条件。
从事远程医疗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也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在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在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副高以上相关医学专业职称。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受诊患者依法享有远程医疗服务的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发生争议时,由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达成的协议处理。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本文来源: 新华
24.10.201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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