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政府出台扶持残疾人电商创业实施方案

05.05.2016  17:53

      根据《关于印发龙里县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4〕115号)和《关于印发龙里县残疾人创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函〔2015〕14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创业就业服务能力,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广大残疾人在积极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同时,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果。近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龙里县扶持残疾人电商创业实施方案》。
      该《方案》涉及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扶持范围、扶持项目及标准、申报程序办理、资金保障和发放方式以及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特别在扶持残疾人发展电子商务奖励办法上,不但对残疾人开办电子商务网店按照其个人销售额进行1000元至4000元不同标准的奖励,而且对残疾人成立电商工作室,职工达到2人以上(含2人)并缴纳社会保险,持续经营满一年且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奖励创业扶持资金5000元,其中,安排本县残疾人就业的,每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再奖励资金2000元。同一个创业项目达到扶持标准可连续奖励3年。以此鼓励残疾人发展电子商务。《龙里县扶持残疾人电商创业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全县残疾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