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林业局五举措强化林地管理

18.09.2014  12:36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守生态红线,龙里县林业局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强化林地管理,取得良好成效,并于今年9月上旬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林地管理检查组的检查。

一是借龙里县委、县政府安排落实和督查之力,力抓使用林地手续的办理。严格按照林地管理专题会议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及时畅通林地管理工作通道,相关单位同县林业局共同抓,有效突破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瓶颈”。2014年6月至今,共计完成申报手续22起,目前已审核批复21起,共计占用征收林地190.1696公顷。

二是主动加强沟通,积极抓好对接。随时保持与县发改、国土、园区办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涉及占用林地项目建设情况,主动介入,超前服务;整合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违法使用林地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督查;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努力争取工作支持,按原则简化程序,减少了办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有瞒报或少报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律依法问责,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5起,违法使用林地21.8646公顷,罚收款105.02415万元。

四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林权管理,完善林权证补换发工作;规范林地流转行为,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抓排查、讲方法、注民意、稳调处。今年以来,共办理《林权证》57本,其中补办《林权证》31本,林地流转18本,新办理8本;调解林权纠纷20余起。

五是认真履责,全程监管。在项目选址和申报阶段,做到告知规定、明晰责权、指导申报、足额收缴,对受理的征占用林地申请,按时明确答复,按规定程序报批;在项目施工阶段,做到全程监管,跟踪检查,坚决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