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实行月目标考核制度

11.11.2015  14:18
 

  根据龙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为积极推进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的完成情况,决定龙里县实行部门月目标考核制度。龙里县环保局积极响应县政府的决定,在全局征求月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结果将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对达到优秀、良好、称职等次的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称职人员将不予奖励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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