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醒狮镇狠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07.07.2015  12:5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及龙里县政府跟黔南州州政府签订的《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实现龙里县环境保护目标,龙里县醒狮镇狠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一是与县环保局签订《龙里县醒狮镇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经费,召开多次环保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编写总结。将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到镇各机构、部门、企业、村。

  三是制定并发布饮用水源保护区通告;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竖立宣传警示牌;确保饮用水源区无乱倒垃圾及新设排污口;每月按县环境监测站要求,按时保质采取辖区内集中饮用水源点水样送县环境监测站。

  四是投入经费20余万元用于建立垃圾收集设施;镇政府及村委会所在地公路、河道两侧无乱倒垃圾现象。

  五是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均制订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在镇政府备案;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六是召开领导会议研究重点环境问题,制定环保办实事计划、方案、工作总结。

  七是制定河长制及目标任务,协助县环保局开展辖区内大岩河水质监测(丰枯平三季,辖区内主要河段)和大岩河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做好污水管网维护;做好辖区内河流污染防治,辖区河流段不出现非法采沙或石;无破坏环境影响水质现象发生。

  八是加快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力度。

  九是公路沿线无新增开山采石、采矿、采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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