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号法院公告
28.10.2015 10:12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元贵、李娟: 本院受理原告蒋昌红诉被告张传强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朗太平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夏玥,人民陪审员颜丽组成合议庭,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元贵、李娟、曾明义: 本院受理原告高永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朗太平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夏玥,人民陪审员颜丽组成合议庭,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荣富: 本院受理原告李贵友诉你与吴光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权利义务、审理程序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光现(曾用名扶光现): 本院受理原告汤志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郭兴明: 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汪兴宋、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兴义市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汪兴宋、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黔义民初字第017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汪兴宋偿还原告兴义市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并从2014年5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被告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汪兴宋追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智刚: 本院受理荀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即(2015)黔义民初字第0340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桔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邓鹏: 本院受理李芸诉你与邓正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15)黔义民初字第0337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桔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享裕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兴义市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贵州享裕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黔义民商初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贵州享裕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兴义市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并从2014年5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被告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贵州享裕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追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荣金: 本院受理原告张克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兴义市人民法院(2015)黔义民初字第0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官喜:
本院受理原告兴义市融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邱应国、陈官喜借款合同纠纷(要求被告邱应国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被告陈官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审理适用程序告知书、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明快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远高、人民陪审员常维进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不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高露分: 本院受理原告陈炳付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黔义民初字第01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威舍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明智: 本院受理曹福贵诉你及余厚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明智: 本院受理曹福贵诉你及吴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明智: 本院受理原告曹福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明智: 本院受理原告曹福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安春: 本院受理原告王胜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芳芳: 本院受理原告邓云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册民初字第5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双江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福顺: 本院受理原告杜柏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仁民初字第13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杜柏琴与被告赵福顺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百德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曹东、潘敏: 本院受理原告肖佑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你们已经不在原居住地居住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周永碧: 本院受理原告甘怀俊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仁民初字第13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甘怀俊与被告周永碧所生三个小孩甘娟娟、甘恩香、甘金牌由原告甘怀俊抚养,由被告周永碧自2015年10月起每月支付400元的抚养费,支付时间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至长子甘金牌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百德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潘永林: 本院受理龙邦莲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石权军: 本院已受理原告何忠良诉你、石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普民初字第76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地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遗失公告 兹有兴义市双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顶效危货分公司车牌号贵E0012挂黄运输证号52230003168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兹有兴义市双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牌号贵E05579运输证号52230118884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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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5 10:1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