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再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10项取消21项下放
30.07.2014 10:06
本文来源: 新华
29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于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昨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决定》介绍,省人民政府此次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合并3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15项。
10项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1、原省发展改革委实施的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权限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共2项;
2、原省科技厅实施的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审查1项;
3、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省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审查1项;
4、原省民政厅实施的省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共3项;
5、原省国土资源厅实施的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1项;
6、原省环境保护厅实施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1项;
7、原省农委实施的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对省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科研的审批1项。
(其他具体取消和调整内容详见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全文。)(刘姝)
本文来源: 新华
30.07.2014 10:0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