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8]103号)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8〕103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保部令38号)有关规定,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部署会工作部署,现就加快推进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督导调度与现场核查
(一)对列入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黔环通〔2017〕102号),督促未评未验、已评未验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二)对长期停产、破产、倒闭关停、异地搬迁、技改等不具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做好现场核查笔录,提供停产、破产、倒闭等相关证明文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不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对未按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处罚情况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二、报送方式
处罚情况及备案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其中PDF盖章扫描版、word电子版、表格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科技标准处 王登建
联系电话:0851-85578633 (兼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m
附件: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018年5月2日
附件
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市州
企业名称
强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