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8]103号)

28.05.2018  17:00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8〕103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保部令38号)有关规定,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部署会工作部署,现就加快推进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督导调度与现场核查

(一)对列入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黔环通〔2017〕102号),督促未评未验、已评未验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二)对长期停产、破产、倒闭关停、异地搬迁、技改等不具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做好现场核查笔录,提供停产、破产、倒闭等相关证明文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不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对未按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处罚情况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二、报送方式

处罚情况及备案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其中PDF盖章扫描版、word电子版、表格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科技标准处    王登建

联系电话:0851-85578633  (兼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m

附件: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018年5月2日

 

 

 

 

 

附件

 

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市州

企业名称

强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