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6]131号)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6〕131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2016年度全省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提出《2016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附件1),现组织开展本年度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了解环境科技项目的定位、申报程序等要求。
(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可以一家申请,也可多家共同申请。对于多家申请的项目,自行组合形成申请团体,并提出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申请。
(三)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承担单位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递交
(一)申报材料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三)申报材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受直接报送。待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按评审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带到答辩现场。
(四)相关文件可在www.gzhjbh.gov.cn科技标准处栏目内下载。
四、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赵菁
电 话:0851-8557863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6年度贵州省环保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docx
2016年7月11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