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6]131号)

14.07.2016  02:38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6〕131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2016年度全省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提出《2016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附件1),现组织开展本年度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了解环境科技项目的定位、申报程序等要求。

(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可以一家申请,也可多家共同申请。对于多家申请的项目,自行组合形成申请团体,并提出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申请。

(三)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承担单位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递交

(一)申报材料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三)申报材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受直接报送。待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按评审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带到答辩现场。

(四)相关文件可在www.gzhjbh.gov.cn科技标准处栏目内下载。

四、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赵菁

电 话:0851-8557863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6年度贵州省环保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docx

2.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

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项目申请书.doc

 

 

 

 

 

2016年7月11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