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司机下车被持刀挟持 3被告辩解“认错人”

26.06.2014  13:30

  三被告在法庭上。

    一女司机在驾驶途中,被别人撞上。不料,下车查看时,被3人持刀控制,车上的钱物亦被拿走。昨日,云岩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案子。

    车被撞司机下车被持刀挟持

    去年8月21日21时许,被告汤某、王某、冉某经预谋,准备好手铐、绳子等作案工具后,驾驶一辆丰田轿车在贵阳市内寻找作案目标。次日凌晨2时许,汤某、王某、冉某在师大天桥附近发现被害人黄某驾驶一辆凯迪拉克轿车经过,三被告人驾驶丰田轿车跟踪黄某至云岩区蛮坡世纪园高架桥处,由汤某驾车撞击黄某车左后部。黄某下车查看,汤某趁黄某不备之机持刀将黄某控制,在冉某的配合下将黄某押上丰田轿车,并用手铐将黄某铐住。后另一被告王某将黄某的凯迪拉克轿车开走,丢弃在观山湖区金岭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的路边,并将黄某在车上的提包拿走,里面有现金10501元及苹果手机一部,后黄某趁汤某、冉某不备之机跳车报警,三人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庭上被告辩解“追债认错人

    在昨日的法庭上,三名被告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事实属实,但是属于一场误会。被告汤某在法庭上陈述时说道,他和王某、冉某是开大货车拉土石方的,为一个混凝土公司干活,一直没有结账,欠了他们共计有130多万元,他们一直在找这个老板追讨欠款,多次无果,他们在夜店、工地、老板家多次蹲守都没有找到这个老板。

    案发当天,他们在师大天桥附近,看见一辆车开过去,误把司机当成了债主,就一路追了过去,到了蛮坡就开车制造刮擦,对方下车后,他才发现不是债主,于是想解释,但是对方不答应,准备报警处理。因为他的车牌照是假牌,无奈之下挟持了对方,希望给对方解释清楚,至于抢劫对方的钱,他不清楚对方有多少钱。

    面对被告的辩解,公诉机关表示,被告在作案过程中,对方明明是女性,而被告所说的债主是男性。说是追债,怎么带着刀和手铐还有绳子,属于蓄意绑架,因为当时周围有过往车辆,被告害怕事发,于是挟持了被害人,并对被害人车上的财物进行了抢劫,所以在犯罪事实中,被告属于预谋绑架在前,实施抢劫在后,被告的辩解不能够成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汤某、冉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式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此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李昊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