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4)仁民初字第1123号
王会爽:
本院受理原告杨必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沈艳苹:
本院受理原告黄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权利义务、审理程序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余月仙:
本院受理鲁启发、吴碧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遗失声明
安龙县烟草专卖局不慎遗失贵州省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26份,号码为:31021、31022、31027、31540、36492、36493、36494、36495、36496、36497、36498、36499、36500、31144、31145、31150、31457、36177、36985、36986、36965、31159、31222、36051、36058、31338,特声明作废。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小明、郑小平诉你与丁建斌、黄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陆仕兵、岑友英、陆仕军、潘明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978、9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仓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韦安文:
本院受理原告韦安文诉被告韦美忠名誉权纠纷一案,因原告韦安文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按自动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7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肖本付:
本院受理罗程、罗富(曾用名罗杰)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当事人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汪恩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龙玉林诉你与丁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信萍:
本院受理何贵云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良琴:
本院受理韦万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明春:
本院受理方顺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岑永艳:
本院受理原告谢忠贵诉被告岑永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开会:
本院受理原告周玉萍诉被告杨开会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安元、王贵连:
本院受理原告黄安元诉被告王贵连离婚纠纷一案,因原告黄安元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与诉讼,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5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岑祥珍:
本院受理原告余家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贞民初字第00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应香:
本院受理原告陈福江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发会:
本院受理原告许忠金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贞民初字第00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仕团:
本院受理原告陶昌笔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现在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普民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原、被告双方生育子女陶啦啦、陶兰由原告陶昌笔抚养。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原告陶昌笔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 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后1 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