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档而建档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

  一、关于新增经费来源等问题    新增人均5元经费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县区级财政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排、拨付及管理的主体责任。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予以补助,其中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补助10%-50%不等。省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资金,支持困难地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下达。目前,中央已预拨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77. 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