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05.08.2015  16:13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此次试点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各个环节重点参保对象:一是食品生产环节。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白酒、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饮料、食用植物油、瓶(桶)装水等食品生产企业。二是食品流通环节。店铺实际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以顾客自选方式兼营(主营)食品,并向顾客提供相关服务(食品)零售企业;实行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经营连锁超市;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食品批发商;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食用油、水产品、儿童食品、蜜饯、食品添加剂批发商;食品区域代理商。三是餐饮服务环节。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馆等。四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开发专属保险产品、构建保险推广模式等。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