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59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员干部被处分

19.10.2015  11:44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9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期,贵阳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该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燕芳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组长周顺欢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区工商局副局长余江因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追责和处分,对贵州党员干部不再陌生。仅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就有59名党员干部挨了这样的“板子”。

    高燕芳等人挨“板子”一点也不冤。今年初,观山湖区纪委在查处一桩公职人员与中介构筑非法利益链,套取微小企业补助资金的腐败窝案时,发现竟然有10余名公职人员牵涉其中。

    腐败窝案的发生,与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严重失职失责有着必然的联系。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微小企业补助中可能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却没有引起警觉,没有作出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燕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工作安排流于形式,没有切实举措,不敢严抓严管;纪检组长周顺欢对部分微企未开展正常经营,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等疑似骗取微企补贴资金等情况,未进行深入调查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班子成员和基层执法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抓得不深不实,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严厉的问责唤醒了“沉睡”的责任。高燕芳受到处分后,悔恨地说:“这个案子给我们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主体责任警示教育课。即使自己不占不贪,如果带不好班子、管不好队伍,出了严重问题,也要被追责。主体责任绝对不能推、不能躲,否则就是对组织、对干部不负责,就要挨板子。

    周顺欢则表示,通过此次教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责任的落实力度,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这只是问责推动基层党员干部提高对“两个责任”认识的一个缩影。问责的意义还在于倒逼行业主管部门以查办的案件为反面教材,建章立制堵塞腐败发生的漏洞。

    在黔东南州,依托水利系统“6+1电子监管平台”,通过观察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远、近景6张照片,加上GPS坐标,就可以全程监控每一个农村水利项目。这个平台与《200万元以下水利工程监管制度》相结合,就对小微型水利工程项目形成了制度监管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

    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地的结果。在一起涉及5个县33人的水利系统窝案中,包括1名州水利局副局长和5名县水利局一把手在内的10名党政干部被移送司法,在全州引起强烈震动。黔东南州纪委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专题约谈水利局党组书记唐晓敢,要求他在全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作廉政承诺,同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行政监察建议书,督促水利系统加强问题整改,堵住问题易发多发的“决堤口”。

    以实现“监督有据可查,腐败无处遁形”为主要目标的《200万元以下水利工程监管制度》和“6+1电子监管平台”就此建立了起来。

    今年以来,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一案双查”实施责任追究中,共对有关党组开展专题约谈923次,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行政监察建议书811份,敦促发案单位履行责任,查建制度。

    “要精准发现问题,突出执纪特点,通过厉行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实现以案促教、以案促责、以案促建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延伸落实到基层。”贵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