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新聘保安均须培训上岗

02.07.2014  12:38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需要,维护师生安全,贵州省教育厅与省武警总队协商,从7月10日起,将对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今后,凡学校新聘用的安保人员,必须参加当年培训上岗。

    据了解,此次培训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集中培训的原则,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与驻地武警部队负责组织本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防卫器械、技防设施使用基本技能;擒拿格斗、队列及防暴技能训练;岗位规范培训等。武警部队负责组织专业培训和技能训练,培训费用由教育部门承担。

    通过为期三天的培训,使安保人员明确学校安保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基本要求,掌握安保工作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提高安保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强化安保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和能力。

    省教育厅强调,各学校要及时将安保人员培训资料汇总,纳入学校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备查。今后凡学校新聘用安保人员必须参加当年培训上岗,并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在岗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保人员培训管理,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对培训工作不落实或培训效果差的学校在全省进行通报。 (本报记者 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