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通知要求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22.01.2015  03:46
      12月18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黔民办发电〔2014〕15号),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老龄办各处和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儿童)福利院、福利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军供站、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福利企业、殡仪馆等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把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单位列为重中之重。着重检查涉及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通知》明确,自即日起到12月30日为各地各单位自查时间,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2015年元月10日至20日为省厅抽查时间,省厅将组织对各地民政部门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处置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对厅机关、老龄办和各直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