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新政加强国企投融资监管

05.08.2015  10:32

我市出台新政加强国企投融资监管

每日甘肃网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后评价管理,近日,市国资委出台了《兰州市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规定,作为投融资主体,企业应履行制定并执行投融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负责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投融资决策并承担投融资风险、负责进行投融资统计分析和组织投融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审计和后评估等五项工作职责。此外,企业还应定时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融资计划、重大投融资项目执行情况和分析材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防范和规避担保风险。

新出台的《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加强对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同时,《办法》对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且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有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贴息的项目以及对上述限额以下的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市国资委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后评价管理从项目后评价的适用范围、主要依据、原则、项目后评价的内容、指标设置、评价方法、结果运用、组织实施、行为准则等方面作了系统详尽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科学、实用”的原则,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功能技术、资金管理效率、经济效益、公共效益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项目后评价将制定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指标,遵循适用性、可操作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等三项原则。同时,项目后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规划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市国资委将根据项目后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积累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提高企业投资效益和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