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男子与前妻发生争吵 菜场拿刀砍伤前妻获刑

18.03.2015  20:47

南海网海口3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祁婷妹)林姓男子和前妻黄某在街上因琐事发生争吵,林某一路追打黄某,顺手从菜场一摊位拿起一把菜刀砍伤黄某。3月18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林某,男,1975年6月出生,海南省澄迈县人,汉族,中专文化,农民。2013年1月31日23时许,林某与前妻黄某在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菜市场内的某超市门前因琐事发生争吵,林某用拳头和脚殴打黄某,黄某逃向菜市场的夜市,林某随后追赶,并顺手从夜市一摊位上拿起一把菜刀追上前将黄某的左前额、左面部、左下颌、左肩背部、右肩背部砍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黄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林某赔偿被害人黄某经济损失30000元,并取得黄某的谅解。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林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林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