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城县玉舍煤矿东井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对《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东井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水发改请字〔2015〕5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委(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贵州省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中涉及我委职能和权力清单目录(省政府法制办公告2014-2号、201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该项目核准文件(黔发改能源〔2015〕1214号)意见,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在批复如下:
1.玉舍煤矿东井一期工程位于贵州省水城县东南部,隶属水城县勺米乡所辖。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黔国土资矿管函〔2014〕498号文),玉舍煤矿东井矿区范围由15个拐点坐标圈定,井田东西长约11.119~12.257公里,南北宽约0.855~2公里,面积16.203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450m~+700m。矿井共获得煤炭资源/储量36062万吨,设计可采储量12830.24万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玉舍煤矿东井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按最终设计能力(暂推荐180万吨/年)计算约50.9年。
2.同意玉舍煤矿东井一期工程设计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于水城县勺米乡生拉溪寨附近。主工业场地内布置主、副平硐和一采区回风平硐三个井筒;二采区风井场地布置在河都村附近,布置有轨道平硐和回风平硐。全矿井采用一个水平上下山开采,水平标高为+1000m,其中一采区井底标高为+1100m。矿井后期开拓部署应进一步优化论证。
3.同意本矿原煤(经筛分、检查性手选系统处理后)首先通过胶带输送机运至玉舍中井选煤厂,经洗选后的煤炭产品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方式运至玉舍铁路装车站,通过铁路外运。
4.同意矿井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冒落法管理顶板。一期工程移交生产时,在一采区内东翼布置一个K1b煤层工作面,在二采区西翼布置一个K1a煤层工作面(该工作面作为瓦斯治理接续工作面),以一个综合机械化工作面达到90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采煤机选用电牵引采煤机;工作面支护设备选用对煤层厚度适应性较强的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K1b、K1a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均装备带宽1.0米的可伸缩胶带输送机。
5.同意设计采用的矿井主运输和辅助运输方案,煤炭运输采用强力胶带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提升绞车和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牵引1.0吨固定式矿车等运输;主平硐及一、二采区运输上山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1100m运输大巷采用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牵引平巷人车运送人员)。
6.同意矿井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分区式通风方式。
7.同意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设置高、低负压两套抽采系统,采用顶板瓦斯抽采巷穿层钻孔预抽、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和采空区埋管抽采等区域综合防突方法治理矿井瓦斯,严格落实“抽采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
8.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瓦斯抽采等主要设备的选型。
下一步工作中,应结合全矿井及采区“抽、采、掘”部署,根据实际测定的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等有关参数,进一步优化抽采方法和采煤安全措施。
9.同意设计采用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和矿井供配电方案。矿井工业场地设置35/10kV变电所,两回35kV电源均引自水城县玉舍110kV变电站。
10.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煤炭洗选加工方案:将本矿原煤运往位于玉舍中井工业场地的格目底选煤厂(设计规模200万吨/年)进行集中洗选,本矿地面生产系统仅设筛分、检查性手选系统。
11.本矿井项目建设总投资178229.41万元(含采矿权价款、瓦斯发电站两项投资),同意设计确定的资金筹措方案。矿井建设工期39.4个月。
12.矿井节能减排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矿井建设的节能减排方针、法规、标准,同意设计拟定的井下开采、洗选加工、地面建筑、矿井供电、机械机电设备、给排水、暖通及环保等方面的节能措施;同意设计提出的对煤矿生产中副项目产品及排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减排措施。
13.矿井安全、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14.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善有关程序,合法建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