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立法向行家“取经”

23.11.2015  11:21

  大数据立法向行家“取经

  --法制委、法工委召开大数据企业专题论证会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省人大法制委张卫华主任在听取了各家大数据企业负责人的发言后,高兴地说到。11月12日下午,法制委、法工委召开专题论证会,邀请“云上贵州”、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朗玛信息、东方科技、中软云上、“贵阳货车帮”六家信息技术企业来到省人大,听取他们对大数据立法的需求和意见,也认真务实地向行家们“取了一回经”。

  为了以立法凝聚共识,营造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良好环境,贵州抢占立法先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但是,面对大数据这一全新的领域,各种制度、规范、标准都尚未成熟,缺乏上位法指导,没有兄弟省份的法规可以借鉴,这项创制性立法充满了挑战。科学立法,就是要求立法要准确反映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而要抓准这些规律,就必须牢固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深入到实践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是方兴未艾的大数据产业中最活跃的元素,是身体力行者。法制委、法工委在前期大量研究相关政策文件之后,此次与大数据企业面对面,专门听取他们带来的前沿思考、实践体会、发展愿景,为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探寻鲜活的现实依据。

  会上,各家企业一致认为,法规的出台对促进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意义重大,也将为行业内企业开发应用大数据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他们站在企业的角度,用生动、详实的案例、数据,为大数据立法提供了许多极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让起草小组的领导和同志们对大数据的认识更为深化、立法思路更为开阔。陈敏尔书记曾指出,发展大数据产业,要坚持以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环境为重的理念,坚持软环境、硬环境一起抓,为广大企业和机构在贵州发展投资创造良好环境。立法为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法制保障,这个关键的“软环境”好不好,评判权在企业、在各类市场主体。因此,认真听取并深入分析研究来自大数据行业实践者的意见,是法制委、法工委一项重要工作,大家正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