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新农合服务协议

16.03.2016  19:33

  为让更多参合患者及时享受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惠民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3月14日,镇宁自治县2016年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协议签订会在县人保公司召开,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县人保公司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新农合服务协议。

  近年来,镇宁县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参合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截止2015年底,大病保险补偿773人,兑现补偿金额为235.83万元。初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覆盖全县农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通过大病保险制度对达到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再次补偿,进一步提高了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新农合经办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第三方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

  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县直定点医疗机构、县人保公司、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县卫生计生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编辑 梁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