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二级注册建造师2014年第九批《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员的公示

15.01.2015  21:01

关于贵州省二级注册建造师2014年第九批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继续教育

培训合格人员的公示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建设规划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黔建政通[2013]353号)文件的要求。贵州大学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原建设部令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的文件精神,  于2014年11月9日至12月23日对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进行了第九批次34-36期的培训。经考勤考核、撰写论文合格予以公示:

1、刘邦华等102人主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4-36期)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件1);

2、耿亚雄等342人增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4-36期)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30学时和选修课3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件2);

3、李明丽等77人《建筑工程》专业(1-33期)申诉、补交论文、补考及补学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件3);

4、龙继勇1人《建筑工程》专业(32期)申诉、补交论文、补考及补学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30学时和选修课3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件4)。

若对公示成绩名单中有异议的学员请填写(附件5)成绩申诉表格,发至:[email protected]。并与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851—8154212;13985531357李老师;15885084190  赵老师。

 

附件:1.刘邦华等101人主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4-36期)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2.耿亚雄等343人增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4-36期)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30学时和选修课3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3.李明丽等77人《建筑工程》专业(29-33期)申诉、补交论文、补考及补学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4.龙继勇1人《建筑工程》专业(32期)申诉、补交论文、补考及补学继续教育达到必修课30学时和选修课30学时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5.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成绩评定申诉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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