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城管通〔2016〕116号

31.03.2016  18:2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市公园配套

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仁怀市城管局,威宁县城管局:

为了保障城市公园的公益属性,规范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园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厅城市管理处。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8日       

 

(联系人:曾静;联系电话:0851-8536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