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4]336号

18.07.2014  18:59

关于对贵阳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和贵阳市

桐荫路 (南明)安置点工程项目

开展汛期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紧急通知》要求和陈敏尔省长的指示精神,2014年7月17日,我厅组成督查组对贵阳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和贵阳市桐荫路(南明)安置点工程项目抗洪应急措施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督查。贵阳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宏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边坡检测单位贵阳华筑工程测试中心;贵阳市桐荫路(南明)安置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贵阳市交通枢纽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贵阳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和贵阳市桐荫路(南明)安置点工程项目在汛期作了部署安排,施工的深基坑没有发生变形,贵阳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变形观测,项目部积极采取措施排洪泄洪。在检查中发现,两个项目的管理体系不健全;贵阳市桐荫路(南明)安置点工程项目未完善施工手续,项目经理邓德胜和项目总监李玉宾未到位,贵阳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单位贵阳华筑工程测试中心人员未在现场监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对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华筑工程测试中心,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贵阳市桐荫路(南明)安置点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邓德胜和项目总监李玉宾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责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

特此通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