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责考”四步走 铸造水利行业新风

18.03.2015  18:23

               

  今年以来,岑巩县水务局结合州县开展的“铸廉行动”活动,围绕“责任铸廉、惩腐铸廉、正风铸廉、民生铸廉、制度铸廉”五个方面,提出“建管责考”四步走工作管理措施,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铸造水利行业新风。

“建”字做文章,工作出成效。结合“制度铸廉”工作要求,对各项制度进行查缺补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监督、审批、督查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一是推行“六个一”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即“一周一碰头,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算账”的工作管理模式,动态掌握部门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印发《岑巩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岑巩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措施》等文件,增强制度的实效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杜绝各类漏洞。

“管”字下功夫,廉洁树形象。按照“正风铸廉”要求,加大“惩腐铸廉”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公开曝光处理力度,按照监督检查以检查为主,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查事查人以查人为主,责任追究以事前为主,通报情况已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为主的“五个为主”要求,纪检组采取与纪工委其他部门纪检组进行交叉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的不定期检查方式加强对部门的巡查和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和县委十二项规定的人员,坚持实行“四个一律”(一律严惩、一律通报、一律追责、礼金一律没收),转变工作作风。

“责”字用硬功,职责更分明。按照“责任铸廉”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建立党组书记个人履职档案,将党组书记履职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台账登记,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党组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二是落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分管所在部门的其他工作,对因监督不力造成部门存在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一岗双查”要求,既追究党组书记主体责任,也要追究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当年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优。

“考”字出真招,评价更合理。一是针对水利项目大多涉及对民生、服务群众的特点,结合“民生铸廉”的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加强水利民生项目监督,对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有侵害百姓利益、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有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站所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该站所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二是针对水利项目点多面广、人少事多、检查较多等特点,制定股、站、室量化考核指标,年底对照清单再打分,将工作和干部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杜绝年度考核的人情分、印象分等现象;同时建立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程序,对工作不落实,完不成任务,年终股站办室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结合《2015年黔东南水利宣传工作要点》、《岑巩县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信息责任和奖励考核机制,对被各级新闻谋体、书刊杂志采用的信息简报,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州级以及县市级不同标准予以奖励,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