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贵州省查处七类交通违法13万起上升146.59%

10.05.2015  11:20

    5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今年4月,全省共查处七类交通违法130373起,约占交通违法查处总量的21.08%,比去年同期52871起增加了77502起,上升146.59%。

    据统计,今年4月,全省共查处七类重点交通违法130373起,约占交通违法查处总量的21.08%,比去年同期52871起增加了77502起,上升146.59%,黔西南、贵安、遵义的查处量增长比例排前三,分别为537.13%、528.57%、318.17%。其中,现场查处的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13664起,约占七类交通违法查处量的10.48%,贵阳、黔南、铜仁、黔东南、毕节的现场查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了解,七类重点交通违法包括: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非法营运和客运班车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前期通过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在交通事故的诱发原因中,这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所占的比例最高,同时相较于其他交通违法,这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较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这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各级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七类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在开车过程中,自觉守法、文明驾车。(曾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