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桥西区法院法官走访当事人 倾听民声零距离

09.12.2015  17:56

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郭晶璇 摄

长城网石家庄12月9日讯(记者 郭晶璇)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民五庭审判员姜蕾在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年近 90高龄,到法院签收文书行动不便,同时为更好的查明案件事实,12月8日,姜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并进一步勘查了现场。

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李某租住赵某的房屋住在张某楼上,一日家中停水,李某将水龙头打开,后来外出办事,忘记关水龙头,三天后回来,发现家里已 是“一片汪洋”,楼下的张某找过来,说李某家里跑水,把张某家的墙体给渗湿了,并且还不断在滴水,家里成了水帘洞,床品、衣柜被水浸泡,木地板也被水浸泡 严重变形。原告曾通过物业与李某和赵某协商,但是最终因为意见不统一,无法达成调解意见,诉至法院。

法官进一步勘查现场、了解情况。郭晶璇 摄

姜法官到原告家中查看,卧室顶上的墙皮已经大面积脱落,顶灯也已经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客厅和厨房的墙体上也有漏水后的痕迹。由于是李某在租住赵某房屋期 间发生的侵权,原告把二人一同告到法院,所以姜法官又到隔壁单元的被告赵某家中了解涉案房屋情况,该房屋是赵某的回迁房,交房后就没有装修过,买了一些简 单家具就出租出去了,始终认为楼下张某家中房屋漏水和自己无关,自己家中房屋有地漏,水龙头没关水也会流到下水道里,自己还亲自做了漏水实验,证明不是自 己家的防水问题,即使有问题也是房地产公司建设房屋的质量问题,与自己无关。因为李某在事后已经搬走,房屋已经又再次出租给了其他人,不得已又通知现在的 租住户回来,到涉案房屋内实地勘察,查看了卫生间的布局和建设情况。

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姜法官又对双方当事人依 法 进行调解,楼上楼下两个单元来回跑了好几趟,最后因为被告不同意调解,决定开庭审理,并在被告家中让其签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不让90高 龄的被告再奔波二十里到法院,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

法官提醒:远亲不如近邻,有一个友好的邻居,有一个和睦的邻里环境,生活也会变得 美 好。但现实生活中,朝夕相处的邻里生活里时常出现很多不和谐的插曲。现实生活中,常见的邻里关系纠纷主要体现在:相邻排水、通风关系,相邻采光,相邻过道 通行等。发生纠纷后,可以首先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在居委会的调解下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同时,希望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当中要以有利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为准则,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注意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不要过分装修,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害,影响邻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