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贿套取密码让假证变真 办理数量多被发现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男子梁自辉伙同某公司负责人刘某,举办会计证保过培训班,但绝大多数学员考试未通过,梁自辉和刘某制作假会计证欺骗学员。事后,梁自辉行贿平谷区财政局会计科科长李某,利用内部系统更改学员会计职称以迷惑学员。昨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梁自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和行贿罪,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梁自辉2008年9月到平谷区财政局会计科工作。2009年,梁自辉结识了开办培训公司的刘某,并开始合作。2009年到2012年,刘某发布“北京会计师确保取证”、“北京会计师保过班,名师点题,确保取证”等虚假宣传信息。
二人以培训学校的名义,招收学员。但最后,这些学员绝大多数没有通过考试。刘某和梁自辉却已经收了数百万学费。事后,梁自辉和刘某制作了假会计证发给部分学员。
办假证被发现后,为了稳定住学员的情绪,梁自辉和刘某告知学员,可以办理往年的会计证,并且还可以为想升级证书的学员变更证书等级。
梁自辉利用在平谷区财政局会计科工作的便利,通过贿赂科长李某,获取了会计证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事后,刘某通过系统直接变更学员的会计职称。通过该操作,学员可以查到证书信息,就会认为证书是真的。而实际上,这些证书依然属于假证书。刘某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将这些假证调入、转出。仅梁自辉一人就办理了400多人的调入、转出。但市财政局很快发现问题,将这些证书注销。
由于刘某和梁自辉大量的此类操作,2009年到2012年平谷区财政局办理调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3000多人,而平谷区每年的办理量一般为100-200人,上级部门发现问题后立刻进行调查,刘某和梁自辉先后被抓获。而梁自辉被抓后承认,为了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他向李某行贿15万元现金及帕萨特轿车一辆。李某目前被另案处理。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梁自辉和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梁自辉的行为还构成行贿罪。一审判处梁自辉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