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参加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近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等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省环监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环保厅宣读了《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省公安厅就加强生态环保执法作了发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就加强环境司法,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进行发言。副省长慕德贵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守住生态底线,必须严格环境监管执法。要充分认识我省环保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环保执法任务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硬措施、硬手段严防死守,保住贵州良好生态品牌。二是立即行动起来,确保“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措施,抓好落实。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征收排污费、限期整治、责令关停、责任追究等行政、经济、法律措施和手段,整治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切实改变“守法本成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三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会商和安排专项行动工作,通报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各地、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按标准加强基层监测站房、装备建设,配强配齐专业人员,切实提高能力水平。建立长效执法机制,结合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认真总结我省环境执法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区)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当天会后省环监局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对从5月13日起至11月30日止开展的的“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执法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环保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污染物排放、排污费申报缴纳、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处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环境执法检查,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